诉求标题:向桦甸市医保局咨询医保先行支付问题
诉求时间:2023-10-12 15:30
诉求内容: 请问居民医保参保人由于第三人侵权(对方负全责),申请医保先行支付,具体先行支付数额是怎么规定的?比如第三人造成的医疗费用1万元,其中有不含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,还有急救费、门诊挂号费等。是全部先行支付1万元,还是不支付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等,然后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支付,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?以上请予以正面、准确、及时回复解答。
请问居民医保参保人由于第三人侵权(对方负全责),申请医保先行支付,具体先行支付数额是怎么规定的?比如第三人造成的医疗费用1万元,其中有不含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,还有急救费、门诊挂号费等。是全部先行支付1万元,还是不支付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等,然后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支付,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?以上请予以正面、准确、及时回复解答。